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司法公信力与透明度,1月10日,亚东县人民检察院对旺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代表担任听证员对该案是否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发表了意见,为危险驾驶案件的办理如何真正做到“案结了事”,提供了“案外”视角。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旺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堆纳检查站民警查获并移交至亚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日喀则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犯罪嫌疑人旺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6.82mg/100ml,其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综合考虑到旺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未造成实际损害等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检察机关认定旺某犯罪情节轻微,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各方听证员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及侦查人员均表示对旺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无意见,旺某表示会深刻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吸取现实教训,遵纪守法,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下一步,亚东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提升司法公信和温度为目标,探索检察听证工作的新方式和内容、强化公开听证的透明度和质效性,契合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开展更具有为民情怀的公开听证活动,深化为民办实事的实际举措。
检察官温馨提醒: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醉酒行车时 莫要存侥幸
追悔莫及时 亲人两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