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砥砺誓为党和人民奋斗的初心
为检察发展提供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一、要以“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诠释新时代基层检察长新使命。“干部干部,就要干字当头,义无反顾”。作为基层检察院主要领导,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做到“三个自觉”,忠于党,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努力作出不负于党和人民、不负于时代的检察实绩。
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机关,走过了九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实践和历史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检察工作才有正确的方向,也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检察工作才有更加光明的未来。具体到实践中,决不能只是看到自己任职的具体岗位,而是要心中装有党和人民,在胸怀“两个大局”中坚定对党的信仰,忠诚于党的事业。决不能“有了部署我才做”,要积极主动作为,带头把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到实处,把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到大局中,以检察服务大局新作为换取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支持。党委关心什么,检察办案及时跟进什么。要有“爱拼才会赢”的锐气,决不能只守住自己的一摊,算盘珠不拨不动,要带头为党的事业担当、为民担当、为检察职能担当,要有不拘泥于现状、勇于创新的魄力,想方设法用更有效的方式方法,做实做好党章有要求、中央有部署、法律有规定、上级检察院有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成为一个既讲政治,又会抓业务、会管理的“关键少数”,时刻警醒,敬畏法纪,严守底线,承担起本单位党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敢抓善抓严管,管出成效,把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以业绩考评为抓手,对比“干与不干”、“干好与干坏”、“能干与不能干”的工作业绩与效果,彰显对检察贡献大小的态度,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要以政治建设筑牢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思想根基,铸魂聚力。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党建灵魂,将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转化为组织保障优势。大力推进政治、业务融合式学习和培训,建成集学习、教育、关怀、管理于一体的党建工作模式。着力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建责任“清单”为抓手,建立健全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提醒通报机制、党员履职档案等履责机制,切实解决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支部建设要以“第一议题”强思固基,“一首红歌”提振士气,“一段党史故事”不忘初心,“一堂检察官微课堂”牢记使命,“一个典型案例通报”警钟长鸣,“一篇学习研讨”三省吾身,让干警在支部活动中汲取智慧力量,增强危机感、全局观、创新度、求极致“四种意识”, 凝聚共识、迸发活力,坚守检察初心。
三、要以组织建设巩固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检力保障,强基固本。要坚持党组、党支部和内设机构设置协调一致原则,以开展“双带头人”建设,让支部书记既是党建“带头人”,也是业务“领头羊”,结合干警个人特长、职业发展理想等,分工定责,尽量做到能力与职责相适应,特长与岗位相匹配,尽力促进干警个人成长,实现职业理想、人生价值让干警满怀激情投入到检察事业中去。要围绕“四大检察”职能开展“支部特色”活动,把工作业绩作为深度融合的落脚点,把质量过硬、案结事了、促进治理作为基本要求,结合党建考评标准,通过支部自评、党员测评、综合考评等形式,促进党建、业务“双过硬”。
四、要以担当履职彰显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成效,提肌健体,笃行初心。要将讲政治与抓业务、带队伍融为一体,打造独具检察特色的党建阵地,以支部活动为依托,常抓不懈做好风险防控的同时,瞄准实务,提供理念与实践的平台,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思考、推进、落实业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座谈交流、以赛代练、以练代训、以案代训等活动对标先进,着力解决检察工作短板,使理论学习和案件办理两相促进,提升干警证据判断能力和法律政策适用能力,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开展业务工作。要坚持把党建融入办案全过程,把党建质效体现在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保障上。实行支部搭台、业务跟进,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紧扣服务民生、信访稳控、强边固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等重点工作,以“案-件比”引领检察办案求极致。党员要带头啃“硬骨头”,推动刑事“案-件比”向优向好,扎实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基层检察院办理着群众身边“小案”,“小案”背后是民生、是人生、是群众“天大”的事儿。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持续笃定“数量为基、质效为王”,从未成年人、农民工、空巢老人、养老院老人晚年生活和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保护等着手,能动履职,履职探索建立检察建议人大询问督办机制,将检察建议与干部任后监督相结合,以“刚性”监督手段促使问题整治,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平安亚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