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建设,保证党的领导和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9月4日下午,检察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支部书记。
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首先由党支部纪检委员米玛同志宣读了机关工委同意补选支部书记选举的批复和党支部选举办法,随后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补选产生了党支部书记。
会议最后,当选支部书记的次仁玉珍同志进行表态发言,表示要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检察院党支部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履行职责,踏实工作,以党建促业务,为完成检察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