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2月26日下午,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次央主持,县机关工委扎西洛布,县纪委旦木真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通报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次央同志作2021年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代表支委班子作检视剖析,与会党员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找差距和不足,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扎西洛布、旦木真同志对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一是检察院党支部班子高度重视,会前各项工作准备充分。检察院党支部班子能够按照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各项通知要求,及时组织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主动认领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了存在的问题,能够按照“三必谈”的要求,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达到了统一认识的目的。二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见,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全体党员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联系实际比较紧密,相互批评真心实意,坦诚中肯,听取批评意见,态度诚恳,虚心接受,达到了帮助同志,增进班子团结的目的。三是整改方向明确,对凝聚工作合力奠定了基础。总的来说,检察院党支部的此次组织生活会,符合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效果突出,开得很成功。同时,提出建议:一是检察院党支部班子要强化组织领导,针对查摆出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对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发现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建立问题清单,一件一件办。三是持续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把问题整改好、整改到位。
次央同志代表检察院党支部作表态发言,她表示,检察院党支部全盘接受指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坚持靶向施策,提升支部委员工作业务能力,发挥好“智囊团”和“参谋部”作用,以担当诠释忠诚,以实干展现作为,扎扎实实推进改进工作。
会后,进行组织生活会满意度测评,共发放测评表14份,收回14份,满意度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