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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议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河长办的职能作用,共同维护水生态安全,推动全县各流域水质持续改善。9月10日,札达县人民检察院、札达县河长办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河长办主任边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督察长贺雄飞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首先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美佑宣读《札达县人民检察院、札达县河长办公室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水生态安全合作机制》商定稿;副检察长次央结合典型案例,从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诉前程序,详细讲解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及检察院在合作机制中的行使职权方式等;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尼玛扎巴从体制机制建设、规范河湖长公示牌、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等十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县河长办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佼结合各自职能,针对开展清“四乱”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与会人员就如何落实好“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行了座谈,并当场签订了《札达县人民检察院、札达县河长办公室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水生态安全合作机制》。

            会上,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河长办主任边巴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合作,切实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好河湖长制工作各项机制;河长办要加强宣传力度,督促各河湖长开展巡河巡湖工作,重点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水、非法排污、破坏河道水域岸线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水环境污染隐患。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督察长贺雄飞强调:一是“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的建立是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结合各自职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特殊途径。二是压实各级河长的主体责任、检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河长办的协调督导责任、成员单位的管理责任,切实保障“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三是机制双方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排查涉水环境资源保护问题线索,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