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是什么呢?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不懂没关系,来听一段三字经轻松理解“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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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喀则检察
编辑:嘎玛贡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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